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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
男子接受激光療程後面部嚴重燒傷 涉事醫生曾因專業失當判無期停牌

民主黨接獲一宗懷疑醫生疏忽操作醫療儀器導致受傷的個案,事主今年三月在澤仁醫療中心接受激光療程後,面部嚴重燒傷。事主指醫生事前並沒有詳細解釋療程風險,事後不承認疏忽,涉事醫療中心亦拒絕承擔責任,事主正從法律途徑追討。涉事的澤仁醫療中心及醫生曾德雄,截稿前仍未有回覆。

40歲男事主今年三月,原定到澤仁醫療中心接受皮秒蜂巢療程,負責的醫生曾家雄稱事主皮膚太厚,皮秒蜂巢療程的效果不大,推介事主轉用CO2激光進行療程,事主同意。療程期間事主感到劇痛,曾經叫停,但曾家雄沒有理會。

療程後,事主面部出現明顯血痕,醫生稱是正常情況,不需使用任何藥膏或藥物,皮膚會自行復原,但當晚事主開始發燒,面部發熱感覺像火燒,翌日面部含膿。事主及後自行到其他皮膚科醫生求醫,被判斷為「過多激光致嚴重燒傷」,最少需要兩年時間復原,醫療費用估計高達31萬。事主身心受創,事後更需接受精神科治療。

激光療程結束後,事主面部出現明顯血痕,更出現含膿情況。(圖片來源:民主黨)

事主指在療程前,醫生曾家雄並沒有清楚解釋療程可能會出現的風險,認為涉違反醫生專業守則,在民主黨協助下,事主曾向澤仁醫療中心及曾家雄追討,但醫療中心一直沒有回覆,曾家雄亦拒絕承認疏忽。。

協助事主的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指,涉事醫生曾家雄於2013年曾因專業失德被醫委會判無期停牌。翻查資料,曾家雄當年因向女病人推銷保險,並發生性關係,2013年3月被裁定專業失德,判無期停牌。袁海文指,醫委會並沒有說明曾家雄期後獲復牌的原因,認為醫委會處理醫生復牌的透明度嚴重不足,應立刻檢討,以保障市民知情權。袁海文亦促請政府立法規管醫療儀器,確保安全和有效才批准推出市面,同時要求高風險儀器的操作者需合乎資格或已受培訓,更要設立不良事故舉報機制,保障病人及消費者權益。

 

《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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